食物配伍关系及配方原则
发表时间:2021/6/24 浏览次数:463
在日常生活和临床实际中,单独应用一种食物来增进营养或治疗疾病的情况是很少的,为增强食物的效用和可食性,常常把不同的食物搭配起来应用,这种搭配关系,称为食物的配伍。与药物的配伍同理,食物的配伍基本分为协同和拮抗两个方面。食物的协同配伍包括:相须、相使;拮抗方面包括相畏、相杀、相恶和相反。
【相须】 同类食物相互配伍使用,起到相互加强的功效。如治疗阳萎的韭菜炒胡桃仁,韭菜与胡桃仁均有温肾壮阳之功,协同使用,则壮阳之力倍增;再如治肝肾阴虚型高血压的淡菜皮蛋粥中,淡菜与皮蛋共奏补肝肾、清虚热之功。
【相使】 以一类食物为主,另一类食物为辅,使主要食物功效得以加强。如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桑枝桑椹酒中,辛散活血通经的酒,加强了桑枝的祛风湿作用;治风寒感冒的姜糖饮中,温中和胃的红糖,增强生萋温中散寒的功效。
【相畏】 一种食物的不良作用能被另一种食物减轻或消除。如扁豆中植物血凝素的不良作用能被蒜减轻或消除。某些鱼类的不良作用,如引起腹泻、皮疹等,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。
【相杀】 一种食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食物的不良作用,实际上相畏和相杀是同一配伍关系从不同角度的两种说法。
【相恶】 一种食物能减弱另一种食物的功效。如萝卜能减弱补气类食物(如山药、山鸡等)的功效。
【相反】 两种食物合用,可能产生不良作用,形成了食物的配伍禁忌。据前人的经验,食物的配伍禁忌比药物的配伍禁忌(十八反、十九畏)还多。如柿子忌茶、白薯忌鸡蛋、葱忌蜂蜜等。但对食物禁忌的经验,目前尚缺少科学结论,有待今后加以重视和研究。
食物的配方原则
食疗方不是几种食物简单的相加,而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,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物按照一定的配方原则加以组合而成的,它与方剂学的配方规律相一致,并与烹饪学中的配菜相联系。亦即必须遵循君、臣、佐、使的配方原则,同时与配菜中的主料、辅料和佐料相结合。概括为主料、辅助料和佐助料。
【主料(君)】 是根据食疗的需要而起主要作用的食物,可由一种或两种以上的食物所组成。如治疗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的猪肺粥中,猪肺益肺气,薏米健脾气,二者共同发挥补脾益肺之功,均为主料。
【辅助料(臣)】 是辅助主料以加强食物的功效,或治疗兼症的食物。如治疗肺结核的白木耳鸡蛋羹中,重用白木耳养阴润肺止咳为主料,配用鸡蛋养阴润燥,以增强白木耳的功效,为辅助料。
【佐助料(佐、使)】 是消除主料的毒性或副作用,或调味增色,或引导主、辅料归入机体某脏腑经络的食物。如各种菜肴类食疗食物中,常用的姜、葱、黄酒等,能够去膻解腥)是为佐助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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